梁XX故意杀人罪一案。梁XX与兄弟三人多次申请建房宅基地建房无果,看到村民有很多未批先建的,就跟村民学样,组织亲戚、朋友、帮工,私自在荒废的农田中建房。耒X市规划局、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工作人员发现后,组织力量到建房现场执法,阻止违法施工。在执法的过程中双方多次、多人发生肢体冲突。梁中善将事先备好的汽油泼向受害人(规则局工作人员)。受害人被汽油泼到想逃离现场,但被人阻止。梁中善赶上,继续用将汽油往受害人身上淋,并与多人对受害人扭打。扭打的过程中突然受害人身上燃发大火,受害人当场被火烧晕倒在地,后经抢救无效死亡。案发时有执法人员拍摄现场执法录像,但现场混乱,镜头晃动太大,录像只清楚的体现了梁X善向受害人身上倒汽油的过程,其它细节不清楚。因事发实然、现场混乱,大量的证人证言均指向梁X善,证据对梁X善极为不利。作为梁X善的辩护人,我通过反复查看、分帧播放案发时的视频记录,发现点火烧人的并非当事人梁X善,并且发现梁X善有积极救人的画面。公诉机关采信了律师从视频中的截图,将梁中善在起诉书从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二被告;在审理过程中,法院采纳律师的意见,将梁中善的罪名变更为故意伤害,并从轻处罚。